2025年4月2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多项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多项重要议案。其中,《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获通过,董事会获授权在有关期间回购公司A股和/或H股总面值,不超过该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A股和/或H股股份数量的10% 。
同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若按回购价格上限92.0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86.37万股,约占公司于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28.88亿股的0.38% 。回购完成后,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公告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此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8.88亿股减少为28.77亿股,最终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以实际回购情况及减资金额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2025年4月30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在规定期限行使权利,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 法人债权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 申报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 - 11:30;14: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张远舟
- 联系电话:021 - 20663091
- 传真号码:021 - 5046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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