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拟用939.0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market 凯普生物(300639)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9,390,908.85元的议案。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秩生先生在内的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45,8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8.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41.9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置换操作流程规范

  1. 人员梳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定期梳理各募投项目实施的人员名单。
  2. 费用支付: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等费用支付审批流程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3. 资金划转:公司财务部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人员费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批流程,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的基本户。
  4. 台账管理:公司财务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 监督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置换情况进展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9,390,908.85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对公司的积极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各方审议与意见

  1. 董事会:2025年10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9,390,908.85元置换近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事项无异议。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